波形护栏它利用土基、立柱、横梁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回复到正常的行驶方向,防止车辆冲出路外,以保护车辆和乘客,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波形梁护栏刚柔相兼,具有较强的吸收碰撞能量和防撞的能力,具有较好的视线诱导功能,能与道路线形相协调,外形美观协调,可在小半径弯道上使用,损坏处容易更换。组合可在窄中央分隔带上使用。对于车辆越出路(桥)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区段,可选择加强波形梁护栏。
波形护栏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用组合型活动式钢护栏,该护栏由两片波形钢及两者之间放的两根立柱构成,两根立柱固定夹装在两片波形钢护栏板之间。在公路正常营运时,该护栏利用插拔立柱可方便地插入开口处预先设置的插拔孔内,起到隔离和防护作用,同时与公路外边上的护栏带相呼应,整齐划一,美观配套。车辆对其碰撞时,由于波形钢护栏板有良好的耐撞性能和吸收能量的作用,既不容易被撞毁,同时又可对车辆和司乘人员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当路面维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并通时,可方便地把开口处的各组护栏立柱拔出移走,开辟通道,便于车辆通行。
从路面算起,波形梁护栏立柱的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于土基中的波形梁护栏,立柱埋深不应小于表6.2.7-1和表6.2.72的规定,当有缘石时,还应加路面以上缘石的高度上
2)设置于小、通道、明涵等钢筋混凝土基础内的波形梁护栏,立柱埋深不应小于30cm;
3)设置于石方、地下有管线等路段钢筋混凝土基础內的波形梁护栏,立柱埋深不应小于40cm。
路领波形梁护栏的起、讫点应进行端头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车方向的上游端头宜设置为外展圆头式、外展埋入式或吸能式,见附录C图C.2.13,端头与护栏标准段之间应设置渐变段。
2)行车方向下游端头可采用圆头式,附录C图C21-图C27所示,可与标段护栏成一直线设置。二级公路考虑对向交通驶出路外碰撞的可能性,也可做成外展圆头式
3)在填挖路基交界处护栏起点端头的位置,应从填挖零点向挖方路段外展延伸定长度至不构成障碍物的土体内并进行锚固。
4)当护栏立柱外侧保护土路肩宽度不足时,可根据本规范附录C.4的规定对立柱进行加固。
7设置于中央分隔带起点、终点及开口处护栏的端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准路段采用分设型波形梁护栏时,其圆形端头及过渡段线形应与中央分隔带相一致,立柱间距为标准路段间距之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