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个国
我司代理业务有:
一、代理驻华各国大使馆(领事馆)加签;(埃及、越南、土耳其、阿根廷、巴西、沙特、委内瑞拉...等驻华大使馆)
二、承接代理全国商会证明书、贸促会认证、国际商事证明书;
三、代理原产地证CO、亚太产地证、普惠证(FORM-A) 、东盟产地证(FORM-E)、中国智利产地证(FORM-F)、中巴产地证(FTA)、中国-韩国产地证(FORM K)中国-澳大利亚产地出产地证( FORM A)中国-秘鲁原产地证、中国-新西兰原产地证、中国-新加波原产地证、台湾优惠产地证-ECFA、中国-哥斯达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等各类产地证;
四、提供香港转口产地证、香港总商会加签、香港厂商联合盖章,香港未加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