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面完成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任务目标,经征求国内主要乘用车制造企业,整车物流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现就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企业监管力度,
要引导本地区整车物流企业更多使用铁路,水路运输,提高乘用车长途运输中的铁路,水路运输比例,保持治理期间铁路,水路运输价格平稳,
依法对车辆驾驶人及物流场站进行处罚,并将查处情况和涉及的车辆运输车所属企业信息逐级报告至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由交通运输部取消违规整车物流企业所有不合规车辆的过渡期,
物流场站,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未在申报系统申报,与申报信息不符,二超出退出期限的,加大源头管控力度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执法检查。强化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
对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超出退出期限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予以劝返。2018年7月1日起,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