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条索具注意事项
*起重载荷不得超过吊具的极限工作载荷,且使用前对所用吊具做目测检查,并根据起重载荷核对其极限工作 载荷, 符合后方可投用
*吊链所承受的载荷随其分肢与沿垂线的夹角的增大而增大,夹角超过限定值,将导致吊链局部过载;按本说 明书推 荐的起重载荷表将不使用,同时产品的极限工作载荷也不能作为选用吊链、吊装辅具或起重吊装圆 环链的依据(夹 角超过限定值时可通过吊梁吊重物或采取提高吊点之类的方法解决)
*A吊链跟分肢与沿垂线的夹角不得大于60°(即对应分肢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
*B采用穿套式结锁法吊装,绳套的自然夹角一般为120°。严禁重物吊起后以任何方式(如敲击等)改变链条 捆绑状 态,会使绳套夹角大于120°,将造成吊链局部过载
*起重机械吊钩的吊点要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沿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 倾覆
*为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倾覆或滑动,拴挂点应在吊重重心上方,或使吊链分肢与水平线的夹角O大于吊重 重心与 拴挂点连线与水平线相交的夹角p;多肢吊链吊重时,为保证吊运的稳定和平衡,各分肢与沿垂线 的夹角不小于15 °时,即对应分肢夹角不小于S0
*多肢吊链员挂重物时,对生物的夹紧力随吊链分肢间夹角的增大而增大,当重物强度和韧性较低而不能承受 过大的 夹紧力时,应尽量较小吊链分肢间夹角,避免过大的夹紧力对被吊物造成破坏
*吊装辅具组件的级别不得低于圆环链级别
*链环之间禁止扭转、扭曲、打结,相邻链环活动应灵活
*需在冲击振动条件下和严重腐蚀环境中(如腐蚀气氛和酸性溶液中)使用的吊具,需特殊定货
*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随使用环境温度的变化而不同,如需在超过400℃的高温条件下使用时,应特殊定货
*链条之间禁止采用非正规联接件联接
*重物应挂在吊钩钧槽的最底部,切不可挂在钩尖处,一般情况下,起吊重物时,钩扣应向外
*承载圆环链禁止直接挂在起重机械吊钩的钩尖上或缠绕在吊钩上
*起吊重物时升、降、停要缓慢平稳,注意被吊物重心平衡,避免冲击载荷,不得长时间将重物悬挂在吊链上
*吊挂没有适宜吊耳、吊环螺栓的物品时,单肢和多肢吊链均可采用穿套式结索法,如果起吊松散类物品(如 管子、 木材等)可采用吊链围绕吊重多绕吊物一圈的方法
*吊具不允许自行修复或再加工(焊接、加热、热处理、表面化学方法处理)如必须进行上述处理,应送回原 厂家或 在原厂专家指导下进行
*用户要妥善保管产品的合格品文件,保护产品标识铭牌。合格品文件无或不全,标识铭牌丢失或固封损坏, 无周期 检查记录,产品将不能承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
*为保证客户使用安全,公司对出现故障和损坏的吊链终身进行鉴定和分析。对吊链进行分析鉴定时,需要将 整套吊 链和吊链的损坏件、合格品文件(合格证、用户手册、周期检查卡)及标识牌全部送回公司
*吊具由于违反操作及操作规程而引发故障或造成后果,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吊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超出使用保证期,公司将就产品致《客户通知书》提醒客户予以关注,超出使用保 证期的 产品用户经检测后认为要继续使用,需经公司专家书面认可,客户务必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