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继以物质为中心的原始文明建设、以敬畏和征服自然为中心的农业文明建设和以人类为中心的工业文明建设之后的一种以人的价值为中心的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的过程。

它基于尊重、顺应自然和维护生态环境,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强调在把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能动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同时也改造自我。
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建设生态文明,这是重大任务,需要无条件接受,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要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方面下大力气。
同时,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浩大工程,需要方方面面加以配合、协调。法律是必为性规范,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矿产资源法的重新定位提出了更高要求。
矿产资源开发必须要考虑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飞跃都离不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被人们称为"工业的粮食",可见矿业的基础产业地位已经越来越清晰。
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带来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损失,有时甚至比矿产资源的价值还大。采矿不仅要压占一定面积的土地,而且还会造成水土流失、地质灾害。而且,采矿和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废石和尾矿砂等,直接污染大气、水体和生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