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气、电子组件系统高低温实验方法及要求
仪器设备:高低温试验箱
1、高温贮存:
(1)目的
模拟样品暴露在高温下不带电工作状态,如系统/组件装运期间。失效模式为不能承受高温。
(2)试验
工作类别:工作模式1.1
A)试验时间:
48h;
B)试验温度:Tmax
(3)要求:
试验后功能应到到等级C的要求

2、低温贮存:
(1)目的:
模拟样品暴露在低温下不带电工作状态,如系统/组件装运期间。失效模式为不能承受霜冻,例如液晶显示器凝结。
(2)试验
工作类别:工作模式1.1。
a) 试验时间: 48h;
b) 试验温度:Tmin
(3)要求:
试验后功能应达到等级C。

3、高温工作:
(1)目的
模拟样品暴露在高温带电工作状态,如系统/组件使用于很高的环境温度。失效模式为因高温造成的电气故障(如组件的热退化)。
(2)试验
工作类别:工作模式3.2。
A) 试验时间:96h;
B) 试验温度:Top.max。
(3)要求
试验后,常温放置2h后功能就达到等级A的要求。
4、低温启动:
(1)目的
检测电器产品长时间暴露在极限低温后的性能。

(2)试验
工作类别:工作模式2.1、3.2.

(3)要求
功能达到等级A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