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先审批医疗器械审查接收材料凭证
(联)
(接收材料编号: )
:
你单位申请 北京市优先审批医疗器械审查,经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决定予以接收。接收材料共计 件。
联系电话:010-83979525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北京市优先审批医疗器械审查接收材料凭证
(第二联)
(接收材料编号: )
:
你单位申请 北京市优先审批医疗器械审查,经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决定予以接收。接收材料共计 件。
联系电话:010-83979525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北京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报要求的附件3
北京市优先审批医疗器械审查意见通知单
(编号: )
对你单位提出的 北京市优先审批医疗器械审查申请(接收材料编号:
)
性能结构及组成:
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审查结论为:
。
特此通知。
(盖章)
日期: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印发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
1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0100748005110107000000400605375100 | 实施机关 | 石景山区食药局 |
实施主体 | 石景山区食药局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企业法人 | 咨询电话 | (010)88708455;(010)88930257 |
预约办理 | 无 | 监督电话 | (010)68877231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 1层 综合窗口 |
承诺办结时限 | 30工作日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根据情况,避免重复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8708450; 网上查询:登录“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common/index/style/login/login.jsp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物流快递 | 否 |
网上支付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区级 | 通办范围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运行系统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行使内容 | 本级办理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申报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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