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殿阎王是民间流传主管地府十殿的十个掌控者,其说始于唐末。十殿阎王,其名分别为:一殿秦广王、二殿楚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仵官王、五殿阎罗王、六殿卞城王、七殿泰山王、八殿都市王、九殿平等王、十殿转轮王。因分居地府十殿,故名。
《释门正统·利生志》中有阎王记载,正统中没有十殿之说,后期有些人结合民间之说归入,道教也沿用此说。
阎王 [1] 是梵阎罗天子 ,或称阎罗大王。阎魔,即琰摩、琰摩罗。意译
十殿阎王
十殿阎王(11张)
为"缚",缚有罪之人也。原来是古印度神话中管理阴间的天王,有兄妹双王之说,称兄治男魂,妹治女魂。以阎王作为阴间的主宰,掌管地狱轮回,约在南北朝时传入中国。原来阎王只有一人,由治事现为五人,其僚佐有十八人。唐代时,民间传说有天帝册封阎罗王,并由其统率五岳卫兵之说, 同时也有地狱分为十殿,十殿均有主,称地府十王。十王各有名号,合称十殿阎王。
阎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现,沿用这一说法,称阎王为管理地狱的魔王,据《问地狱经》(大藏中没有此经,应属于伪佛经)载,阎王从前是毗沙国的国王,在与维陀始生王的战争中因兵力不敌而立誓,愿为地狱之主。他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领所属百万众共同立誓,共治地狱罪人。十八臣就是后来的十八地狱之小王,百万之众即后来地狱的众多狱卒。阎王所住的宫殿位于阎浮提洲南二铁城山外,纵广六千由旬。另据《禁度三味经》(大藏中没有此经,应属于伪佛经),阎王治下有五官,鲜官禁杀,水官禁盗,铁官禁淫,土官禁二舌,天官禁酒。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说:“梵音阎魔,义翻为平等王,此司典生死罪福之业,主守地狱八热、八寒以及眷属诸小狱等,役使鬼卒于五趣中,追报罪人,捶拷治罚,决断善恶,更无休息。”但未明有其他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