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5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申报工程师资格
1.科研、业绩条件
主要考察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对参评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如有论文已发表,需要是本专业较有影响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如无发表论文,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
2.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3.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1)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的技术骨干,符合申报工程师其他条件和达到下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之一,可破格申报:
①具备统招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②具备统招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③具备统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