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12月23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填写《评审表》,提交反映本人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和有关学历、资历、获奖证书等材料,并提交任现职以来技术工作总结。破格人员须填报《破格申报推荐表》。
2.单位推荐(12月28日前完成)
用人单位负责对参评人的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单位集中推荐上报。
3.集中报送(12月31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的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各市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集中统一报送。评委会不受理个人上报和越级上报。
4.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评审表格类
《评审表》(A4纸)3份;
《评审简表》(A3纸)4份;
《破格申报推荐表》1份(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2)评审材料类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
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各1份;
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1份;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1份;
论文2篇复印件各1份。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
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