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评高级工程师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2.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作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3.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参评科研项目等完成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4.参加高级工程师评审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环节安排另行通知。
5.各市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评审工作安排前须通过邮件的形式向省工信厅申请登录账户
6.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23日;各市区人社部门、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审核、信息上传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7.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评审表格类
《评审表》(A4纸)3份;
《评审简表》(A3纸)4份;
《破格申报推荐表》1份(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2)评审材料类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
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各1份;
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1份;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1份;
论文2篇复印件各1份。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
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