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申请专利还可以享受资助政策,详细滁州市专利资助政策为您整理如下。
滁州市专利政策
1、对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每件予以0.5万元申请费用资助;对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重要发明专利申请,为加快获得授权而办理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每件予以1500元专利检索费用的资助。
2、重点企事业单位加强发明专利研究和布局设计,一次性申请5件以上中国发明专利,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每件予以1000元资助。
3、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予以0.5万元年费、转化和交易等运用的资助。
天长市专利政策
1、对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发明专利,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报的,每项给予申请人1000元资助;由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每项给予申请人3000元资助;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项资助1万元;获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项分别给予1000元、700元资助;对获得国际发明专利、其他专利授权的,每项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资助,其中每件国际发明专利最多资助在两个国家申报,国际实用新型专利享受一个国家授权资助。
2、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10万元。
明光市专利政策
1、发明专利申请补助。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对已享受国家专利费减免的企业或个人,资助3000元/件;对未享受减免的,资助5000元/件。申请国外(每件最多2个国家或组织)发明专利的资助15000元/件。以上资助资金分两个阶段兑现,以进入实审阶段后兑现资助金额的70%,授权率达到15%以上的(按照同批次申请的授权数为基数计算)授权后兑现资助金额的30%。
2、专利授权奖励。新获国际PCT发明专利、国外(每件最多2个国家或组织)发明专利的企业或个人,分别给予4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新获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除享受省、滁州市政策奖励外,明光市给予1万元奖励(当年给予7000元奖励,凭第三年、第五年缴费凭证分别给予1500元奖励)。当年被授权发明专利达3件以上、6件以上、10件以上的企业,分别另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企事业单位从异地转入到明光市范围内、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已授权有效发明专利,按照每件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享受该项奖励不超过15件);企事业单位当年在授权公告期内从异地转入的新授权发明专利,按照每件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享受该项奖励不超过15件)。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的一般不再奖励,但对于经科技局指定的拟用于申报该类专利奖及省级以上称号的,新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后每件分别奖励1200元、800元,单个企业享受该项奖励总数不超过10件。商标申请、版权作品自愿登记情况的资助奖励按照明光市相关文件执行。
3、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经市科技局备案认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市年度代理发明专利申请量100件以上且总体授权率达到20%的,按照发明专利授权数奖励1000元/件;达到30%的,按照发明专利授权数奖励2000元/件;达到40%的奖励4000元/件;达到50%的奖励6000元/件;达到60%的奖励8000元/件;达到70%以上的奖励10000元/件。专利代理机构所代理的国际PCT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8000元/件的奖励。代理机构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完成1笔专利权质押融资或科技贷款的奖励2000元。对于在明光市设立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分支机构,并经科技局考核优秀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托管业务,当年净增托管企业达到20家的(托管期限3年以上),一次性奖励2万元。
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线索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一案一奖,举报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奖励1000元,举报专利侵犯行为奖励2000元。鼓励知识产权人积极应对知识产权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对维权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最多2次。对省内知识产权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跨省的知识产权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涉外的知识产权案件,落实省、市县各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的政策,省最高补助可达10万元。
5、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省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4万元。明光市做好相关协调和服务。
6、强化知识产权人才保障。对新通过认定的专利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分别一次性给予500、2000、5000元奖励;鼓励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对新通过代理人考试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对通过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7、专利联络员奖励。专利联络员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被聘任后享受滁州市给予的相关政策:每年补贴500元工作津贴,每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奖励200元;每授权一项发明专利,奖励400元;年度被评为优秀联络员,奖励1000元。明光市根据专利联络员绩效评价情况(所在企业当年发明专利授权率达15%以上的)进行配套,每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奖励100元,每授权一项发明专利奖励300元;年度被评为优秀联络员的,按每人1000元进行奖励,补贴和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联络员个人。在省、滁州市专利知识竞赛(专利创新大赛)中获奖的人员分别奖励3000元、1000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专利联络员取消一切奖励,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来安县专利政策
1、对申请的中国发明专利,按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分别给予每件 3200元 、2600元 的申请资助;对 申请的国外发明专利,给予每件 5000元 的申请资助 (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 );对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给予每件1200元的申请资助。
2、重点企事业单位加强发明专利研究和布局设计,当年申请 15件以上中国发明专利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每件予以1000元资助,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
3、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按企业及其他职务和非职务发明,分别给予每件15000元 、5000元 的奖励;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专利权人每件3万元的奖励;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每件500元、300元的奖励。
4、开展专利权质押反担保贷款融资而发生的专利评估费用,据实予以资助,每件最高不超过 1万元。
全椒县专利政策
1、对申请的专利给予资助,标准为:国内发明专利3000元/件、国外发明专利10000元/件,国外其它专利5000元/件;对授权的专利给予奖励,标准为:国外发明专利20000/件,国外其他专利5000元/件。国内发明专利10000元/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500元/件。
2、对新组织实施的县级核心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
定远县
1、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的企业所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申请费用由县财政全额支付
凤阳县专利政策
1、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每件奖励1.5万元、资助维持费0.5万元;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每件奖励2万元、资助维持费0.8万元(每件最多奖补2个国家)。
2、对县外发明专利流入我县的购买方,每件奖补2万元,县科技局要制定具体实施管理细则,对流入发明专利奖补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对限额之外的不予支持。
3、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的企业、5件以上的个人,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不包括购买流入的发明专利)。
琅琊区专利政策
1、实审资助:对我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的,给予每件3000元资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的,给予每件5000元资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
2、授权资助: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每件给予6000元资助;对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0元资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
3、年费资助: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缴纳3年以上(不含授权当年)年费的,给予3000元年费资助(或按照年费发票给予每件每年1000元资助),用于专利的运用、保护、管理。
4、申请奖励:企事业单位加强发明专利研究和布局设计,一年内申请5件以上中国发明专利的,每件予以1000元奖励。
南谯区专利政策
1、申请资助: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的,企业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每件资助1500元,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企业每件资助5000元;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进入实审资助5000元/件(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
2、授权奖励:发明专利授权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每件奖励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每件奖励15000元。另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5件以上的(含5件),每件再奖励1000元;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20000元/件。
3、年费资助:专利权人需一次性缴纳授权后五个年度(不含授权当年)的年费,方可享受奖补资金。已享受市级年费资助的专利,在缴纳超过上述年度的年费后,可凭国家知识产权局收据申请资助;未享受市级年费资助的专利,不受年度限制据实资助。年费资助单一年度不超过2000元。
滁州经开区专利政策
1、对企业当年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给予每件4000元资助;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6000元资助。企业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20件、5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2、对企业当年新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外观设计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
2020年
滁州专利申请咨询电话:182/5650/1086或187/5515/0066(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