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为了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人才职业发展,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陕人社发[2020]79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度我省社会人才助理工程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参评人员及申报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
(1)评审表格类
《评审表》(A4纸)3份;
《评审简表》(A3纸)4份;
《破格申报介绍表》1份(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2)评审材料类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后学历)复印件1份;
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各1份;
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1份;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1份;
论文2篇复印件各1份。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
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申报范围
人事关系在县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本评审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单位介绍:单位评审介绍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基层单位介绍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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