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设计计算上确定某层柱可由型钢混凝土柱改为钢柱时,下部型钢混凝土柱应向上延伸一层作为过渡层,过渡层中的型钢应按上部钢结构设计要求的截面配置,且向下一层延伸至梁下部至2倍柱型钢截面高度为止。 2.结构过渡层至过渡层以下2倍柱型钢截面高度范围内,应设置栓钉,栓钉的水平及竖向间距不宜大于200mm;栓钉至型钢钢板边缘距离宜大于50mm,箍筋沿柱应全高加密。 3.十字形柱与箱形柱相连处,十字形柱腹板宜伸入箱形柱内,其伸入长度不宜小于柱型钢截面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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