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100mm厚度的S355G2+N欧标正火钢板-舞钢钢厂正品(电话:13676929213*13676929213)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用于固定近海岸构架的可焊接结构钢的要求。钢板厚度范围为≤150mm;型钢范围为<63mm,以热轧状态交货的型钢最大范围为<25mm.无缝中空型钢最大到40mm,高频电阻焊接中空型钢最大到20mm。在仍旧满足本欧洲标准的情况下,更厚的型钢和中空型钢协议可执行。对于钢板的厚度限制:S355G2+N,S355G5+M最大20mm;S355G3+N,S355G6+M最大40mm;S355G7+N,S355G8+N,S355G9+N,S355G10+N最大150mm;S355G7+M,S355G8+M,S355G9+M,S355G10+M最大100mm;S420G1+QT,S420G1+M,S420G2+QT,S420G2+M最大100mm;S460G1+QT,S460G1+M,S460G2+QT,S460G2+M最大100mm。本标准适用于设计用来在近海岸区域构架使用的钢材,而非用于架构海底管线、升降器、生产设备、生产管线和其它用途的近海岸用钢。对由钢板焊接而成的中空型钢,本欧洲标准只是对钢板材料的要求。明确规定最小的屈服强度达到460MPa以及在温度低至-40℃时的低温冲击试验。本欧洲标准适用于生产厂直供和中间商供货的产品。2热处理说明
正火轧制 在特定温度范围内完成最终变形使材料状况与正火后状况一致的轧制过程。使得在随后进行的正火中,仍能满足规定的力学性能的要求。 备注1 为达到本欧洲标准的目的,此交货状况和正火交货状况均以+N标注。 备注2 在国际出版物中对正火轧制和热机械轧制的描述可能为控制轧制。但这些产品的适用性不同时,需要使用不同术语来区别。 3.11 热机轧制 最终变形在一定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使材料具有单独采用热处理无法获得或重现的一些性能。 在特定温度范围内完成最终变形使材料状况的某些属性与单独进行热处理时不能达到一致的效果或重现的轧制过程。 备注1 为达到本欧洲标准的目的,此交货状况以+M标注。 备注2 热机械轧制后达到交货状况标注为“+M”时可能包括已经或未经回火(包括自回火但不包括直接淬火以及淬火和回火)来提升冷却速率的过程。 淬火和回火淬火 使铁制品比在静止空气中冷却更快冷却的做法。 备注: 淬火也包括直接淬火。 回火 通常在淬火硬化后或其它使属性达到要求程度的热处理后应用于铁制品的热处理。 备注1 其包括加热到特定温度(备注2 为达到本欧洲标准的目的,经过淬火和回火处理后的交货状况以+Q标注。3生产过程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所有牌号的钢都是镇静钢,且为细晶粒钢。 另外,对组3级别中的钢应进行真空除气或炉外精炼。 厚度限制和偏析控制 由铸造坯轧制的2组和3组级别钢,只要最终产品符合本欧洲标准的一切相关要求,在连续浇铸过程中的产品最大厚度应由生产商自行决定。 用于钢板的连铸材料的最小轧制压缩比为4:1, 但对桩应为3:1。 按照生产商的工艺并经买方认可, 应对由连铸工艺生产的中间或最终产品做中心偏析分析。4交货状态 组1级别中的钢板 钢板应经正火炉正火或正火轧制(+N)、热机轧制(+M)状态供货。买方应在咨询或下订单时明确说明。交货状态(+N)和(+M)只限于最大厚度40mm。 组2和组3级别的钢板 钢板应以正火炉中正火(+N),热机轧制(+M)或淬火及回火(+QT)后的状态交货。买方应在咨询或下订单时明确说明适当级别。 交货状况(+N)只限于厚度≤150mm的钢板,交货状况(+M)和(+QT)则只限于厚度≤100mm的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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