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00不锈钢C300马氏体时效钢
本技术协议规定了马氏体时效钢 C300/ 18Ni300 (C300) 钢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等内容。
1.2冶炼工艺
真空感应炉熔炼+真空自耗炉重熔冶炼。
2.引用文件
下列引用文件,在本技术条件所规定的范围内构成本技术条件的一部分, 应采用最新版本。
GB/T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化学分析允许偏差
GB/T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法
GB/T230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
GB/T702 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908 锻制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2975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式样取样规定
GB/T4162 锻轧钢棒超声波检验方法
GB/T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检测法
ASTM E4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ASTM A604自耗电极再溶化钢棒 与钢坯的宏观腐蚀试验方法。
3要求
3.1化学成分
3.1.1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化学成分(Wt%)
C | Ni | Co | Mo | Ti | Al | P | S | Si | Mn |
≤0.003 | 18-19 | 8.5-9.5 | 4.6-5.2 | 0.5-0.8 | 0.05-0.15 | ≤0.01 | ≤0.01 | ≤0.1 | ≤0.1 |
A 注:以上各元素均不允许执行偏差
3.2 交货状态
交货状态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合同中未注明的按车光表面交货,退火硬度不大于321HB。
力学性能试样热处理工艺 | RM MPa | Rp0.2 MPa | A % | Z % | AKV2 J |
固溶+实效 | ≥ 1930 | ≥ 1895 | ≥ 9 | ≥ 40 | ≥ 15 |
3.3力学性能
3.3.1钢棒和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力学性能
3.3.2由供方根据性能检验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对成品材进行热处理,确 保检验合格后交货。
3.4尺寸、外形
3.4.1 热轧棒材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为应符合GB/T 702规定。
3.4.2热锻棒材和锻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8 规定。
3.5表面质量
钢棒和锻件表面不允许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结疤、折叠、分层、和夹杂。局都缺陷允许打磨清除,打磨宽深比不应于小于6 ,清理深度不应超出从名义尺寸起算的尺寸公差。
3.6低倍组织
3.6.1在相当于钢锭头部(补缩端)的钢棒上切取横向低倍试片检验低倍组织。其低倍试片上,不允有缩孔、气泡、孔洞、翻皮、裂纹、白点、分层及肉眼可见的异金属和非金属夹杂物等冶金缺陷。
3.6.2在低倍试片上,不允许有肉眼可见的低倍粗晶,当发现低倍粗晶时,供方可采用热处理方法消除缺陷后交货。
3.6.3低倍组织的要求
低倍缺陷的严重程度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
表3.低倍组织
3.7 非金属夹杂物
钢棒和锻件应检查非金属夹杂物,按ASTM E45中A法评定非金属夹杂物。在相当于钢锭头部和尾部的钢棒上切取试样 。
表4.非金属夹杂物(级)
类别 | A | B | C | D | E |
细系 | ≤1.5 | ≤1.5 | ≤1.5 | ≤2.0 | ≤3.0 |
粗系 | ≤1.0 | ≤1.0 | ≤1.0 | ≤1.5 | ≤2.0 |
注 :E类为氮化钛,应采用与B类或D类相同的方法评定。
3.8晶粒度
钢棒和锻件的实际平均晶粒度要求不粗于4.0级。
3.9超声波检验
应逐支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探伤级别应不低于GB/T4162中A级规定。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4.1.1除合同或订货单另有规定外,供方应负责完成本技术条件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必要时需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本技术条件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4.1.2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技术条件第三章和第五章的全部要求。本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供方整个质量保证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技术条件未规定的检验要求,供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
4.2质量一致性检验
4.2.1组批规则
钢棒和锻件应成批提交检验和验收。母批钢棒和锻件应由同一自耗重熔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尺寸、相同精度等级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棒和锻件组成。
4.2.2检验项目和取样
钢棒和锻件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以及相应要求和检验方法的章条号应符合表5的规定。
4.2.3复验与判定
4.2.3.1当某项检验不合格时,应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项目的复验(白点不允许复验)。
复验时应包括检验不合格的钢棒和锻件。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全批应判为不合格。
对复验不合格的钢棒供方可以逐支行进检验,合格的允许重新提交验收。
4.2.3.2如果供方保证成品钢棒和锻件合格,对同一炉号钢棒和锻件的力学性能检验结果,允许以坯代材,以大代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