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办理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全国通用、网上可查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A、B、C、D级。
城市道路清洗、粪便处理、垃圾综合处理及利用实施资质管理,暂不列入资质等级划分。
A级企业资质标准: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4年以上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3、固定资产总值(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及标准:
清洁企业:150万元以上。配备机扫车、粪便运输车、垃圾运输车各2台以上;或者配备大型洗地车(自动洗地机)、地毯清洗机、擦地机、高速抛光机、高空作业船(梯、吊篮)。经营其它相关项目的则根据资质核定的经营项目配备相对应的作业设备和工具。
水上清洁企业:200万元以上。配备水上作业船10艘以上,垃圾运输车3台以上以及作业设备和工具。
散体物料运输企业:1000万元以上。配备经检查合格的运输车30台以上(车除外)和车辆修理车间及相对应的作业设备和维修工具。
机动车辆清洗站企业:50万元以上。配备大型泡沫清洗器、真空泵以及相对应的作业设施(设备)和工具。配置隔油池、沉沙池及污水循环系统,污水排放达有关排放标准。
4、具备明确邮政地址的管理办公室,面积在80平方米(机动车辆清洗站15平方米)以上。
5、已领取市容环境卫生服务资质认定书并为广州环卫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6、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的上两个会计年度合同(协议)金额,总值分别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连续两年企业员工年人均税后纯利润在5000元以上。
7、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职务);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技术(管理)工作经历;财务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会计职称或从事岗位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持上岗证。
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合计不少于15人,(水上清洁、散体物料运输不少于8人;机动车辆清洗不少于4人)。
从事本行业半年以上的企业人员(含作业人员)不少于200人(水上保洁、散体物料运输均不少于50人;机动车辆清洗不少于15人)。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并列入劳动条例管理,签订劳动会同,按规定办理劳动保险手续。
B级企业资质标准: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3、固定资产总值(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及标准:
清洁企业:100万元以上。配备(或租赁)机扫车、垃圾运输车、粪便运输车。或者配备洗地车机、地毯清洗机、擦地机及高速抛光机、高空作业设施(梯、船、吊篮)。经营其它相关项目的则根据资质核定的经营项目配备相对应的作业设备和工具。
水上清洁企业:150万元以上。配备水上作业船5艘以上,垃圾运输车2台以上以及相关作业设备和工具。
散体物料运输企业:800万元以上。配备经检查合格的运输车20台以上(车除外)及相关的作业设施和工具。
机动车辆清洗站企业:30万元以上。配备泡沫清洗器、真空泵以及相对应的作业设施(设备)和工具。配置隔油池、沉沙池及污水循环系统,污水排放达有关排放标准。
4、具备明确邮政地址的管理办公室,面积在80平方米(机动车辆清洗站12平方米)以上。
5、已领取市容环境卫生服务资质认定书并为广州环卫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6、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的上两个会计年度合同(协议)金额总值分别在400万元以上;或者连续两年企业员工年人均税后纯利润在4000元以上。
7、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职务);技术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本行业技术(管理)工作经历;财务人员具备初级以上会计职称或从事岗位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持上岗证。
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合计不少于10人,(水上清洁、散体物料运输不少于6人;机动车辆清洗不少于4人)。
从事本行业半年以上的企业人员(含作业人员)不少于150人(水上保洁、散体物料运输均不少于40人;机动车辆清洗不少于10人)。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并列入劳动条例管理,签订劳动会同,按规定办理劳动保险手续。
C级企业资质标准: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2年以上
2、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
3、固定资产总值(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及标准:
清洁企业:50万元以上。配备垃圾运输车或粪运车;或者配备地毯清洗机、擦地机、高速抛光机清洁机具。经营其它相关项目的则根据资质核定的经营项目配备相对应的作业设施、设备和作业工具。
水上清洁企业:100万元以上。配备水上作业船3艘以上,垃圾运输车一台以上以及相关的作业设施、设备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