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是建筑工程质量的核心体现,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从的生活和财产安全。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做好房屋安全的施工建筑,同时也要求相关的监督部门更要做好房屋安全的鉴定工作,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空间,可见,房屋安全鉴定对人民的生活起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和国家对房屋安全的不断关注,现在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已经渗透到很多的领域,这是适应社会大发展的需要,房屋的安全直接关系的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1 房屋安全鉴定的特点
(1)对从业人员要求高。鉴定人员除了要具备高素质的建筑专业理论以外,还要充分熟悉房屋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也要明确外界环境、地理环境、气象条件等对房屋建筑的影响,并且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房屋鉴定和房屋检测密不可分。由于房屋结构较多,房屋的损坏情况和原因也不相同,所以要求房屋鉴定和房屋检测相结合,从而根据相关检测结果来推断房屋的损坏情况和安全性。
(3)鉴定对象的特殊性。对于房屋安全鉴定来说,它与房屋检测也有不同之处。首先它的鉴定对象是已经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其次房屋安全鉴定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鉴定过程,它的研究对象,从结构、年代、损坏程度上都有着不同,因此,在进行不同房屋鉴定时,要采用不同检测方式,从而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另外,房屋安全鉴定要注重结构安全,以地基、主体结构为主要鉴定对象,从而确定房屋的整体安全性。
一.危旧房屋的鉴定
危旧房屋(简称房屋)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旧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
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旧程序,及时治理危旧房屋,需对房屋的危旧性作出鉴定
1.1鉴定前的准备与评定方法
鉴定前应收集调查房屋原始资料,如房屋的建造时间、结构类型、层数、面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图纸和当时施工记录等资料。当上述内容无法证实时,则应详细询问当时施工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的知情人员。系统地掌握该房屋的全面情况,为组织鉴定打基础。
综合评定应按三个层次进行:
层次为构件危旧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分为危旧构件和非危旧性构件;第二层次为
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危旧性鉴定,其等级评为a、b、c、d四个等级;第三层次为房屋危旧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1.2构件危旧性鉴定
构件的危旧性鉴定是建立在危旧点的判别之上的,《危旧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对各类构件分别列出了危旧现象的标志,一旦构件出现其中的一种现象,便将该构件评为危旧构件。
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独立基础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个构件;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一轴线单面长
度为一构件;板式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一个构件。
(2)墙体以一个计算高度、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一个构件
(3)柱以一个计算高度、一根为一个构件。
(4)梁、檩条、搁栅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一个构件经(8
(5)板以一个自然开间面积为一个构件,制板以一块为一个构件
(6)屋架、桁架等以一为一个构件。
二.地基基础危旧性鉴定
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和基础两个部分,其中基础部分根据基础类型可划分为若干个构件。
地基基础应重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2.1地基部分的危旧现象包括:
(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2)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因沉降产生的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3)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
续滑动迹象。
一.危旧房屋的鉴定
危旧房屋(简称房屋)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旧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
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旧程序,及时治理危旧房屋,需对房屋的危旧性作出鉴定
1.1鉴定前的准备与评定方法
鉴定前应收集调查房屋原始资料,如房屋的建造时间、结构类型、层数、面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图纸和当时施工记录等资料。当上述内容无法证实时,则应详细询问当时施工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的知情人员。系统地掌握该房屋的全面情况,为组织鉴定打基础。
综合评定应按三个层次进行:
层次为构件危旧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分为危旧构件和非危旧性构件;第二层次为房
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危旧性鉴定,其等级评为a、b、c、d四个等级;第三层次为房屋危旧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1.2构件危旧性鉴定
构件的危旧性鉴定是建立在危旧点的判别之上的,《危旧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对各类构件分别列出了危旧现象的标志,一旦构件出现其中的一种现象,便将该构件评为危旧构件。
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独立基础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个构件;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一轴线单面长
度为一构件;板式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一个构件。
(2)墙体以一个计算高度、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一个构件
(3)柱以一个计算高度、一根为一个构件。
(4)梁、檩条、搁栅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一个构件经(8
(5)板以一个自然开间面积为一个构件,制板以一块为一个构件
(6)屋架、桁架等以一为一个构件。
二.地基基础危旧性鉴定
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和基础两个部分,其中基础部分根据基础类型可划分为若干个构件。
地基基础应重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2.1地基部分的危旧现象包括:
(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2)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因沉降产生的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3)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
续滑动迹象。
2.2基础的危旧现象包括:
(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yS<0.85,其中y是结构构件重要
性
(2)基础老化、腐蚀、酥脆、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3)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
2.2基础的危旧现象包括:
(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yS<0.85,其中y是结构构件重要
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结构构件分别取1.1、1.0、0.9)
(2)基础老化、腐蚀、酥脆、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3)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势
南海区房屋检测标准、幼儿园抗震检测中心单位特别推荐
抗震鉴定时,下列关键薄弱环节应重点检查:
1、应检查钢筋混凝土天窗架的型式和整体性,并注意出入口等处的高大山墙山尖部分的拉结;
2、7、8度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尚应检查屋盖中支承长度较小构件连接的可靠性,并注意出入口等处的女儿墙、高低跨封墙等构件的拉结构造;
3、8度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尚应检查各支撑系统的完整性、大型屋面板连接的可靠性、高低跨牛腿(柱肩)和柱变形受约束部位的构造,并注意圈梁、抗风柱的拉结构造及平面不规则、墙体布置不匀称等和相连建筑物、构筑物导致质量不均匀、刚度不协调的影响。
厂房的外观和内在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承重构件无裂缝或仅有少量微小裂缝或局部剥落,但无露筋和钢筋锈蚀;
2、屋盖构件无严重变形和歪斜;
3、屋面板与屋架连接当采用焊接时,应三点点焊,且焊接牢
4、构件连接处无明显裂缝或松动;
5、无不均匀沉降或砖墙、钢结构构件的其他损伤。
应根据厂房的结构布置、构件构造、支撑、结构构件连接和墙体连接构造等进行抗震鉴定。当关键薄弱环节不符合本章规定时应加固或处理;对一般部位不符合规定时,可根据其不符合的程度和影响的范围,提出相应措施。
厂房现有的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突出屋面天窗的端部不应为砖墙承重;
2、8度时,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侧边贴建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宜有防震缝与厂房分开。防震缝宽度一般宜为50~90mm,纵横跨交接处宜为100~150mm。厂房内的工作平台宜与排架柱脱开或柔性连接;
2)厂房两端和中部不应为无屋架的砖墙承重;锯齿形厂房的四周不应为砖墙承重;
3)砖围护墙宜为外贴式,不宜为一侧有墙另一侧敞口或一侧外贴而另一侧嵌砌等,但单跨厂房可两侧均为嵌砌式;
4)仅一端有山墙厂房的敞口端和不等高厂房高跨的边柱列等,构造鉴定要求应适当提高。
厂房构件的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8度时,现有的钢筋混凝土Π型天窗架的立柱不应采用T形截面,当不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或增加支撑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