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城 中心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培训对象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在校学习物业管理的和社会各界将来从事物业管理有关工作人员。
2 、培训内容 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的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面授期间将进行辅导和统一命题考试,考试合格者由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培训班将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岗位培训,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其它三门考查课程组织导。
3 、培训时间 即将开班,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其他
1. 带3张1寸免冠照片。
2. 带个人复印件1张。
培训内容
1、执业物业管理考试相关政策及注册管理办法的介绍;
2、《物权法》中涉及物业管理领域的相关规定与建筑物和社区共用部分的权属区分、管理使用权益归属的纠纷处理;
3、维修基本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介绍;
4、物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5、物业管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的立法背景及主要思路;
继续教育记录 此次培训的内容将作为物业管理的继续教育课程,在中华共和国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上填写所培训内容并加盖。
附件地铁站台:环中线民治地铁站
(团体报名享受更多优惠 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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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严格证书发放和管理制度。
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证书复检验证办法并组织实施,报人事教育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备案。
人事教育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将定期检查各地、各培训机构证书发放与管理工作,对违反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机构代码为:全国房地产行业天津培训中心为,全国房地产行业深圳培训中心为、全国城 中心为
证书印制成本费记入学员培训费,不得另行收费。1000元包含学杂费
发布部门:全国城建 中心
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
培训内容
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的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 培训班按照物业管理岗位培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其余三门课程为考察课,以自学为主。
报名材料:带3张 1 寸免冠照片、个人复印件 1 张
发证机构:考试合格后由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物业经理证报名:孙老师
深圳物业项目经理证学校:豪德教育培训学校
物业经理证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地铁口D出口东边商务大楼13楼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