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共包含海运、空运、公路、铁路四种运输方式,因各种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每份报告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判定结果。特别注意:每份报告使用周期为当年。次年不可使用。
鉴联国检(广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危险品、石油、化矿、电子电气产品、玩具产品、农产品、化妆品等检测业务,可办理涂料备案、危险分类鉴别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等证书,我司与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和深圳海关工业品中心是协议合作伙伴,检测,检验事宜可以咨询我司
广州海关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一般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标准,对货物作出鉴定。具体包括:
1)普通货物及化工品鉴定业务:
根据客户的需求,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如果筛分结果表明该货物不属于九类危险品的范畴,我中心将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并注明该货物为普通化工品(鉴定书样本详见附件2),以期为空运、海运等相关部门的进出口业务的高效开展提供权 威的技术支持。
广州海关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鉴定标准: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桔皮书)
《危险品规则》(IATA DGR)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品名表》(国家标准)等
广州海关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危险品分类:
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规定,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
第1类:易爆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品
申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1、提供化工品MSDS,中文或者英文,并盖章;
2、空白盖章纸若干(可以在右下角备注:仅供运输条件鉴定报告使用);
3、成分表(如果MSDS中已经有成分表,则不用);
4、样品一份,100g以上。
注:所有每一份文件都需盖上企业公章
二 申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的流程:
1提供办理所有的资料,以及样品(样品也可以后面提供),以及办理的费用;
2整理好办理资料,去商检局办理,提供提单号,会出回执,不提供提单号,则不出回执;
3如果办理时没提供样品,则后补样品;
4出证。
三、其他问题
1、证书有效期多久?
答:一年,到期后需要重新提供样品和资料办理
2、没有样品可以办理吗?
答:可以,允许先办理,后面再补样品。
3、货到港了,还没办理怎么办?
答:可以立马提供资料办理,然后出回执去报关,等您收到货以后再寄样品给我,我再送到商检局。
鉴联检测专注于石油化工(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润滑油脂、设备润滑状态检测),工业原材料(化学品、涂料、塑料,橡胶、化肥,动植物油脂,香精油,林化产品),矿产品(稀土,有色金属,金属材料以及制品)三大板块的检测服务。
鉴联检测有良好的内部机制,优良的工作环境以及良好的激励机制,由一批高素质、高水平、高效率的人才组成,拥有完善的技术研发力量、专 业的实验设备和成熟的售后服务团队。在检验检测领域有着丰富经验,拥有许多种检测手段,覆盖金属材料、有机分析,无机分析,仪器分析等检测手段。熟悉现行的GB/ISO/JIS/STMA/EN/DIN/BS/GOST等国内外先进的技术标准,掌握着新的检测方法。并与多家权 威检测认证机构保持长期紧密合作关系,由鉴联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得到众多国际机构认可,我们有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检测问题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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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石油工业诞生已经有150多年的历史,国际石油市场及其价格体系的演变先后经历了跨国石油公司的殖民定价体系、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官方定价体系、市场供需为基础的多元定价体系、期货市场为主导的定价体系、石油市场多方制衡定价体系等五个阶段。 一、跨国石油公司的殖民定价体系 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和西方跨国石油公司控制着国际石油价格,其突出特点是“标价”。西方“七姊妹”跨国石油公司凭借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租让协议”控制了中东地区的绝大部分石油资源,同时将由跨国石油公司单方面决定的石油价格强加给中东产油国,因此二战以前3美元/桶的油价水平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殖民价格。 二、OPEC官方价格的形成与衰落(1960年以前) 1960年OPEC组织成立标志着当时决定西方世界石油成本的控制权开始逐渐向OPEC转移。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官价”。即OPEC定期公布的沙特阿拉伯轻油价格,可以说是“标价”的结束,“官价”的开始,是OPEC不断取得胜利在国际石油市场取代国家大石油公司成为国际石油市场新主角的时代。 三、市场供需为基础的多元定价体系(1960—1970年) 1979年伊朗革命触发第二次石油危机,跨国公司长期合同之外超产的石油进入短期现货市场交易,现货价格不再完全随同长期合同价格而变化,逐渐成为石油公司和石油消费国政府制定石油政策的重要依据。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参考价”。非OPEC产油国产量上升,主要石油消费国消费量增长趋缓有的甚至下降,以沙特阿拉伯轻油为基准的OPEC“官价”无法维持,于是出现了一个便于多方面接受的“一揽子参考价”。与此同时,由于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远期交易大量出现,期货市场也孕育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