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吊销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
被吊销单位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和公章均不交回到工商部门销毁,该单位在被吊销后,只是不允许再进行经营,但是除经营以外的其他活动,例如
起诉收回外单位的欠款等等的活动仍然可以进行,并且法律承认其效力,承认该单位依然存在。
注销就是指有关权力部门直接终止该单位的所有活动资格,不允许再有任何以该单位名义从事的活动。
公司吊销是指公司营业执照的吊销,公司因违法经营、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等原因,会被工商管理部门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的吊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会导致公司的解散,但并不是终结果,公司主体仍然存续,但没有经营权利且需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吊销后仍需要办理公司注销,对公司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