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商标必须具有固有显著性检查商标具有固有显著性,评估申请注册的商标被认为具有商标功能(显著性)。换句话来讲,如果寻求保护的商标仅仅是对商品或服务的效用、功能、组成、性质或其他属性的描述,那么该商标则被认为缺乏显著性。申请的商标不得与他人的在先商标相冲突确定申请的商标与他人的在先商标相冲突意味着需要找到所申请的商标与其他在先注册的商标或品牌之间出现混淆的可能性。
您对此产品的咨询信息已成功发送给相应的供应商,请注意接听供应商电话。
对不起,您对此产品的咨询信息发送失败,请稍后重新发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