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提交商标未使用撤销请求书。
2、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将撤销请求书下发给被请求人。
3、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
4、请求人收到答辩书后,进行证书交换,提交反驳书。
5、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可根据双方提交的理由和证书可以要求口头审理或终作出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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