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形式审查
UIBM接收商标申请,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以确认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UIBM在商标申请阶段不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优先权进行主动审查。
以下情况将导致申请被认定为不符合条件:
- 申请人未指明其身份或无法确认其身份;
- 未提供居住地信息;
- 未选择商标类别(留空)或未提供产品/服务的说明;
- 未提供商标的图像(针对图形商标)或名称(针对文字商标)。
b) 实质审查
UIBM商标实质审查旨在确保商标的注册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保障商标拥有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存在任何问题,UIBM会向在申请的居住地发送通知(提出异议),并给予回复时间。如果申请人未能回复或回复无法解决异议,UIBM将拒绝申请。
c) 商标申请发布
UIBM将审查合格后的商标申请公布在其公告中,以便其他利益相关方对商标进行观察并提出异议。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在公布后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并申请撤销商标申请。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UIBM将考虑异议的有效性并进行相关审查。
d) 商标注册
如果没有第三方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结果有利于申请人,商标将被注册。UIBM将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并发布注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