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资产的短缺、毁损、盘亏、被盗等损失(不包括企业发生的合理损耗)。财产损失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
财产是指企业或个人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及个人所拥有的的资产,适用于:
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
责任事故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包括:现金、物资因保管不善而发生的被盗损失;
各种存货的残损、霉变损失;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未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和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依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所造成的坏帐损失;
清查盘存时发现的资产的盘亏、短缺、毁损损失。
因扩建、污染、搬迁、改造而影响个人的财务遭受损失;
鱼池搬迁评估;珍贵树木移栽等等。
自然灾害损失评估,侵权损失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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