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是指*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资产的短缺、毁损、盘亏、被盗等损失(不包括*业发生的合理损耗)。财产损失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
财产是指*业或个人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及个人所拥有的的资产,适用于:
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
责任事故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包括:现金、物资因保管不善而发生的被盗损失;
各种存货的残损、霉变损失;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未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和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依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所造成的坏帐损失;
清查盘存时发现的资产的盘亏、短缺、毁损损失。
因扩建、污染、搬迁、改造而影响个人的财务遭受损失;
鱼池搬迁评估;珍贵树木移栽等等。
自然灾害损失评估,侵权损失评估。
北京海润京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海润京丰),是由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全国性专业评估公司。公司汇聚了大批行业精英,数十位法律、经济、会计、工程技术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 。公司具备创新的评估方法和调查手段,完善高效的管理体系和服务团队,是一家集人才、技术、经验于一体的经验丰富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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