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基金销售牌照———两女孩在路边被男子骚扰——I37I8I37292
2.转让基金销售牌照———两女孩在路边被男子骚扰——I37I8I37292
3.转让基金销售牌照———两女孩在路边被男子骚扰——I37I8I37292
“5000块,当你半天男朋友,玩不玩?”上海,两名年轻的女孩,在马路边等车时,突然来了几位骑电动的男子,对方见女孩打扮的时尚,便提出给5000元钱,让两位女孩陪着玩半天。女孩感觉相当的无语,便用手机拍下了整个过程。根据网传的视频显示,事发当时,两位女孩准备返还家中时,叫了一辆快车,便在路边等候。可就在等候的过程中,有几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路过。对方对两位女孩一阵打量后,直接开口询问:“玩不玩,要玩就走!”女孩被这突然起来的问话问的有点不知所措,便发声问对方“意思啊?”其中的一位男生见状,直接对着女孩解释起来,那大概意思就是半天5000元,玩就走。“别在丢人了?”听懂对方话外的意思,女生毫不客气的将对方怼了回去,同时用手机进行了拍摄。男子见状,带着不满的语气回了一句后,悻悻的离开。
对于此事,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是不是两位女孩穿着打扮的有问题,让男子误以为是风尘女子,否则男子会如此的嚣张!也有网友称,都混到骑电动车了,还如此的不识趣,这种人就应该抓紧去冷静几天。个人认为,两位女孩享有穿衣自由,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任何人都无权利干涉,反倒是这几位男子的行为,很可能涉嫌违法。首先,虽然男子的行为无法评价,但这种花钱让女子陪的行为,已经了女子的人格尊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就本案而言,男子用诋毁女子,女子完全可以报警求助。纵使这种行为无法视为情节较重,也可以对涉事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其次,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从行政违法的角度看,男子的行为或许因为情节较轻,会被不予处罚。但站在民事侵权的角度,男子的这种行为已经属于性骚扰行为。于此,两位女孩可以要求涉事的男子,承担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如果涉事男子抱着这样的想法,那么一旦实施,就触犯了上述法律规定,迟早会面临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这里也提醒所有的网友朋友们,任何时候,违法乱纪的事情都做不得。
牌照类型:基金销售牌照
注册所在地:北京
保证金已经托管:无
营业范围:
带网销:
带系统人员:带
法律纠纷:无
负债:无
营业情况:
注册资本:2000万
有分支机构:
成立时间:
转让股份比例:
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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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让基金销售牌照———两女孩在路边被男子骚扰——I37I8I3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