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起,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车辆、车辆零部件,以及用于车上的电子性产品必须强制执行EMC测试,根据EMC指令89/336/EEC进行的自我宣告不再有效,而由欧盟授权车辆类产品的公告机构出具E/e Mark证书。也就是说,车辆类电子及电子零部件原先申请的CE(EMC)认证将从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须在重新申领了由欧洲国家交通部出具的E/e Mark证书后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
您对此产品的咨询信息已成功发送给相应的供应商,请注意接听供应商电话。
对不起,您对此产品的咨询信息发送失败,请稍后重新发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