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力公司2011年第二批集中规模招标招标
所属地区:安徽
1、安徽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安徽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11年第二批项目主设备/材料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和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有关的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0)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1)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2)不接受代理投标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应为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设备/材料除外,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已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并提供制造商产品营销模式证明;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3)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4)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5)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三年以上的成功代理经验(附证明材料),且三年内代理所投标产品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
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网上操作相关事宜咨询时间:期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4)潜在投标人网上回复时间:2011年3月28日起至2011年4月1日17:30止。
联系人: 王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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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10-5868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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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868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