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制造许可证的许可级别和制造范围的划分
级别 制造锅炉范围
A 不限
B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表压,下同)
C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及等于0.8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及等于1t/h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的热水锅炉
D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0.1MPa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及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
注:1. 额定出水温度大于及等于120℃的热水锅炉,按照额定出水压力分属于C级及其以上各级。2. 持有高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生产低级别的锅炉产品。3. 持有C级及其以上级别许可证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对于只制造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制造企业,应申请有机热载体锅炉单项制造资格,不需要定级别。4. 对于产品种类较单一的制造企业,可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部件、材质、品种等。5. 持证锅炉制造企业可以制造与相应级别锅炉配套的分气缸、分水缸。
我公司提供宿迁锅炉相关信息的许可证的认证,质量保证,欢迎咨询洽谈。
南京先策咨询主要业务覆盖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工业生产许可证、QS认证、建筑施工类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以及其它品牌服务等项目,ISO等各类资质体系认证代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船级社认证,QS认证代理------全国都可代理,无地域限制。
联系人:马慧手机:13645193375 邮箱:xc201153@126.com
公司网址:www.shinesir.com 公司地址:南京市和燕路365号建设大厦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