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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自2001年6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以来,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管理规范和自购办公场所的中型律师事务所。本着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倡导专业制胜之道的执业理念。本所设有房地产法律业务部、金融证券业务部、企业法律顾问业务部、诉讼业务部、婚姻家庭业务部等专业部门。本团队律师工作重点突出、各有所长、分工合作,长期业务客户遍及泛珠三角等区域。本所律师服务的责任精神、质量水准与取得的成效均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肯定和嘉许,客户满意度高达95%以上。本所全体律师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邹强律师,资深律师,1992年全日制名校法学硕士毕业(非法律硕士),执业经验丰富。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资质,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特擅长大案要案风险代理、胜诉取酬!
邹律师理论功底深厚,社会阅历丰富,人际关系广阔,并以诚信务实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承办了大量有影响力的案件,取得了让当事人称赞的理想的效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人脉和技巧。选择邹律师是您信心的保证。
律师见证是律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自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证明的活动。
律师见证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因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见证,一般会自觉履行。
律师见证客观公正地证明当事人所为的一定法律行为,这在客观上使被见证对象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而在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引时诉讼时,通常可作为认定事实、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明。
律师见证与公证相比也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律师见证的程序比较方便、灵活、快捷;证过程中能提出法律意见,对尚未成熟的事件能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涉外投资合同、涉外投资项目的洽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而不能办理公证。这些优点是公证无法具备的。
本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见证服务:
提供各种合同见证、遗嘱见证、法律事件的见证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律师见证服务;
对您的见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出具律师意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使其具有法律认可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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