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众诚特钢有限公司,公司主营无缝钢管 合金钢管 锅炉管 不锈钢管 不锈钢板 美标钢管
联系电话:0510-83076626 传真 0510-83076626手机;13382246626 总经理;宋长青合金结构钢15CrMoR钢板供货技术条件;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厚度不大于150mm的15CrMoR钢板。
2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的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3.1.1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3077中15CrMoR高强优质钢的规定。见表1。
3.1.2 成品钢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相应规定。
3.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炉 炉外精炼方式冶炼。
3.3 交货状态
钢板以正火加回火或回火状态交货,具体在合同中注明。
3.4 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
3.4.1 当钢板以正火加回火状态交货时,钢板的拉伸试验、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弯曲试验结果应符合表2规定。
3.4.2 当钢板以回火状态交货时,其试样应进行正火加回火热处理。正火加回火试样的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
3.4.3 进行拉伸、冲击、弯曲试验时,试样应为横向。
耐海水腐蚀用钢板10CrMoA1技术条件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厚度为8mm-10mm的耐海水腐蚀用10CrMoA1钢板。
2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应符合GB/T709-1988的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阶段(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规定。
3.2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可进行成品钢板化学成分分析。成品钢板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1984的规定。3.3 冶炼方法:电炉 炉外精炼。 3.4 交货状态
3.4.1 厚度≤30mm,回火或正火 回火。厚度>30mm,正火 回火。具体交货状态在合同中注明。
3.4.2 经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也可热轧状态交货。热轧状态下钢板对使用加工工艺的适应性由需方负责。
3.5 力学及工艺性能
3.5.1 当按3.4.1热处理状态交货时,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
3.5.2 当钢板以热轧状态交货时,仅提供拉伸、常温纵向冲击功(σ s、σ b、δ5、AKV)实测值供参考。 3.5.3 夏比(V型缺口)冲击功值按一组三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允许其中一个试样单值低于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70%。
3.5.4 厚度小于12mm的钢板做冲击试验时,采用5mm×10mm×55mm或7.5mm×10mm×55mm试样。当采用5mm×10mm×55mm试样时,其试验结果
不小于规定值的50%;当采用7.5mm×10mm×55mm试样时,其试验结果应不小于规定值的75%。
3.6 表面质量
钢板表面质量应符合GB/T3274-1988的规定。
3.7 超声波探伤
经供需双方协商,钢板可逐张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检验方法和合格级别在合同中注明。
4 试验方法
每批钢板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钢板按批检验,每批由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板组成,板厚≤16mm时,每批重量不大于15吨;板厚>16mm时,每批重
量不大于30吨。
5.2 钢板的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从同一批钢板上再取一组三个试样进行试验。前后六个试样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表2
规定值,允许其中两个试样低于规定值,但低于规定值70%的试样只允许一个。
6 复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应符合GB/T247-1997的规定。
RQ65(12CrMoVNi)钢板供货技术条件1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8-100mm厚RQ65(12CrMoVNi)的钢板。
2 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除应符合GB709-88标准之规定外,钢板的厚度偏差执行如下规定:厚度≤40mm钢板,负偏差为
0.5mm,厚度≥40mm钢板,负偏差为1.0mm,钢板的公差带执行GB709-88的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化学成分
钢板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注:成品分析逐炉进行分析检验,其结果应符合GB222的规定。
3.2 冶炼方法:采用电炉 炉外精炼
3.3 交货状态:钢板以正火 回火状态交货
3.4 力学及工艺性能
3.4.1 钢板的室温和低温的力学及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注:① 表2中的冲击功为三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单值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70%。
② 厚度小于12mm的钢板,不做冲击试验。
3.4.2 钢板的高温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试验温度应在合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