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汴河灌区三里湾涵灌溉片续建配套工程及宿县闸翻水站35KV送电线路工程施工、监理
1. 招标条件
新汴河灌区三里湾涵灌溉片续建配套工程及宿县闸翻水站35KV送电线路工程初步设计已经皖发改设计函【2011】292号文、皖发改设计函【2011】695号文批复。上述两个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就绪,资金已经皖发改投资【2011】203号文、皖发改投资【2011】651号文落实,现已经具备了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宿州市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管理处,现对上述两个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汴河灌区三里湾涵灌溉片位于灵璧县境内、新汴河北岸,南至新汴河,西北以南凤河和闫河为界,东至闫汴沟和唐河之间,涉及灵城、虞姬、杨疃等乡镇,总面积117.8㎞2,设计灌溉面积6.3万亩,现有灌溉面积3.39万亩。目前,部分河道河底高于三里湾涵底板高程,引水不畅,引水线路上配套建筑物不全,已建的部分建筑物经过多年运行,老化失修,带病运行,其中范桥闸经鉴定被评定为四类闸。为充分发挥新汴河灌区工程效益,实施灵璧县三里湾涵灌溉片续建配套工程是必要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决定进行三里湾涵灌溉片续建配套工程。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符合3.1资格要求任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1年6月30日~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购买施工标招标文件须出示:(1)单位介绍信;(2)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类似工程业绩原件(不少于两项);(7)施工4标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出示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施工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
购买监理标招标文件须出示:(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项);(6)其他能够证明履约能力及信誉的资料。
上述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
施工1、2、3标每标段人民币 2500 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施工4标每标段人民币 2000 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监理标人民币 1000 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项目负责人:戴春艳
联系电话:010-58684036
传 真:010-88205605
手机:13264088798
邮箱:awbw5678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