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口化妆品备案流程:
依据:《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原料来源明细表;
(五)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材料;
(六)化妆品中首次使用的原料或提取物的相关材料;
(七)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八)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九)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材料;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自由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生产企业授权其进口商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并代理申报产品的授权公证原件;
(十三)在华责任单位接收生产企业授权的声明公证原件;
(十四)另附送检同批未开封的样品一件;
(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样品需要数量:30ml以上规格:16份 30ml以下下的按具体规格定数量
产品检验时间:60天
产品审批时间:产品受理后36个工作日
东莞晟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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