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利发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灯A型永磁体,B型(含BⅠ、BⅡ、BⅢ)顶檐支撑式,C型(含CⅠ、CⅡ、CⅢ)金属托架式和标志牌PⅠ、PⅡ、PⅢ,是国内同行业中唯一取得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核发的检测报告产品。
A型永磁体标志灯,用于1吨以下运输车辆。
B型(含BⅠ、BⅡ、BⅢ)顶檐支撑式标志灯,用于平顶驾驶室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双拉条紧固,和驾驶室顶端连接,牢固可靠,可抗风力10级以上。
C型(含CI、CII、CIII)金属托架式标志灯,用于斜顶(带导流罩)驾驶室运输车辆,标志灯底座可进行3个角度的调整,即一灯多角度,如国家标准规定的300、450、600,只需依照驾驶室导流罩的角度进行调整,紧固即可。采用这种技术的标志灯安装牢固可靠,且解决了目前国内其它厂家生产的C型标志灯只有一个角度,安装极度不便的问题,该产品同样可以达到抗风力10级以上。
另外,我公司生产的P型PⅠ、PⅡ、PⅢ标志牌,在国内生产厂家中唯一在反面全部粘贴高强度双面胶,用户可一次性粘贴在槽罐车指定位置,快捷方便,不易丢失。
国家标准中明文规定的18种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牌,我公司均可生产,欢迎订购
按照GB13392-2005国家标准要求,所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都应配置标志灯和标志牌产品,标志灯安装于驾驶室顶部外表面中前部中间位置,以磁吸或顶檐支撑、金属托架方式安装固定;标志牌一般悬挂于车辆后厢板或罐体后面的几何中心部位附近,避开车辆放大号,对于低栏板车辆可视情况选择适当悬挂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