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辅助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广东:
联系人: 王 娟
手机:15210032043
1. 受茂名市永诚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辅助设备采
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茂名市,采用垃圾焚烧技术处理茂名市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热能用于发电,实现
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本工程设计日处理垃圾量800吨,安装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12MW汽
轮机(纯凝),配2台12MW发电机。
3. 资金来源:全部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所需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台机组辅助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垃圾接收供料系统、辅
助燃料系统、锅炉系统(包括筑炉)、汽机系统、锅炉给水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
空压机系统、液力耦合器、阀门、分析仪表、渗沥液处理、热控仪表、电气设备。
5.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6.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 权利。
6.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6.3. 电厂总包或设备成套相关业绩不少于3个项目(含3个项目)。
6.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1年08月11日至2011年08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
:00(北京时间)。
9.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如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请报名时按如下清单提交两份资料(一正一副):
1) 投标声明函;
2) 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
3)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及详细联系地址);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企业资质证明资料;
7) 主要人员的简历及资格证书;
8) 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清单、供货合同或验收证明。(供货合同必须有合同封面、签字及供货范围页;无提供
证明文件的视为业绩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以报名。)
10.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08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王 娟
手机:15210032043
电 话: 010-58684300
传 真: 010-58684036
邮 箱:juan1989510@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59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868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