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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应提交的文件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委托书我方提供)。
●商标续展注册业务流程:
序号 | 申请流程 | 工作时间 |
1 | 准备申请文件,向官方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 1—3个工作日 |
2 | 商标局审查,核发续展注册商标证明。 | 3—6个月左右工作时间 |
注 | 官方工作时间是根据以往相同业务的工作时间计算所得参考数据,非法定时间。因各案件的不同,官方工作周期各有差异。 |
● 商标续展注册业务收费
序号 | 服务内容 | 官费(人民币) | 服务代理费(人民币) |
1 |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 2000元/件商标(到期前六个月内提交申请) 2500元/件商标(到期后六个月内提交申请) | 800元/件商标(国内业务) 1500元/件商标(国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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