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亮化照明委托保养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室外亮化照明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室外亮化工程提供维修服务。其中:
1、 楼体轮廓数码管
二、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201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2 日, 共 壹 年。
三、 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楼体亮化例行巡检不少于一次,具体保养时间为每周一次检查线路与时控开关电路,有无不亮的灯,发现不见及时维修。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室外亮化灯具进行调整、检查、维修 更换等工作,以保证亮化效果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外墙亮化出现有坏灯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维修人员赶到现场,及时调整排除故障。
四. 维保项目范围
附表 (不包含采购新品)
类型 | 位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小射灯 | 楼裙四周 | 114 | 套 | 7套更换 |
洗墙灯 | 南门 | 30 | 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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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元素灯箱LED字 | 外墙 | 28.5 | 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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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LOGO发光字 | 停车场及周边 | 214 | 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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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光灯 | 天台 | 1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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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数码管 | 外墙 | 334 | 支 | 暂定30根 |
电线2.5平 | 外墙支线 | 10000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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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 | 外墙 | 200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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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电箱 | 楼顶及设备层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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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外墙LED数码管,泛光投光灯,楼顶投光照明,酒店屋顶及地面标识LOGO灯箱等
包括电源线路,控制回路,光源,供电系统终端及控制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五.维保要求及标准:
1. 每年至少两次对外墙LED,投光灯进行彻底检测棑查;修复损坏或者不亮的灯具。
2. 每月对非高空危险区域LOGO灯箱标识,进行常规检查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3. 当接到酒店故障报修时,维保商应在12小时内响应,安排合格技术人员到场处理。
4. 对外墙灯光检查,需严格仔细;发现有老化破损的灯具,应及时维修或替换,杜绝安全隐患。(绝对防止灯具设备出现堕落等危险状况)
5. 确保维保范围内的所有灯光灯具灯箱等,设备运行良好,,亮度正常,无盲区,暗点。
6. 外墙灯光维修人员必须具有高空作业证,做好劳动防护必要工作并购买相关保险,方能施工。
7. 需高空作业时,要求至少提前2天通知工程部门,以便有时间作出相应准备措施。
8. 施工时尽可能避开酒店正常运营高峰期,如紧急情况必须施工,需汇报协商解决。
9. 在高空维修作业,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设备工具掉下,注意行人和车辆安全。
同时注意维修工作中不得造成其他设施损坏。
10. 施工过程中,确保灯具设备等安装牢固可靠,完工后通知酒店监管人员现场检查确认没有隐患后方可离开。
六.合同价格
每年进行维修费用为 26755 元整 , 大写 贰万陆仟柒百伍拾伍元
在维保合同期内单次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不超过委托费 壹万伍仟 元 用时,不再上报给委托方,由受托方免费提供。如果超过单次修费列出维修清单并开具发票向委托方申报。在合同期间内单次维修费用总合价超过一年的委托费时,列出维修清单并开具发票向委托方申报。
七.、 付款方式
1、 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 元整。
2、 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2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 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室外亮化进行例行巡检和故障维修工作。
2 、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亮化工程例行巡检工作和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八、 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 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确保亮化的正常照明。
2、 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
3、 根据亮化照明中修、大修周期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 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 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6、 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九、 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 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 负责亮化照明每周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
3、 负责提供室外亮化照明工程的电路线图。
5、 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 负责协助受托方的维修保养工作。
8、 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十、 违约责任
1、 受托方在对灯具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其它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
2 在重大节日内必保正正常的亮化照明,人为和自然灾害除外。在质保期内如发生因材质、安装等非外力因素造成损坏的,受托方应在48小时内进行修复,如没有及时维修委托方可扣除相应的委托金
2、 由于受托方原因,灯具不能正常运行亮化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项目:郑州市 | 注:河南征程光电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小射灯 | 楼裙四周 | 114 | 套 | 50 | 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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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洗墙灯 | 南门 | 30 | 支 | 3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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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VI元素灯箱LED字 | 外墙 | 28.5 | 平米 | 30 | 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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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ED:LOGO发光字 | 停车场及周边 | 214 | 平米 | 30 | 6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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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LED数码管 | 外墙 | 334 | 支 | 20 | 6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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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线2.5平 | 外墙支线 | 10000 | 米 | 0.5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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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主线: | 外墙 | 200 | 米 | 3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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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设备配电箱 | 楼顶及设备层 | 2 | 套 | 30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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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6755元 |
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方一份,受托方一份
委托方 受托方:李鹏举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河南征程光电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5515919371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