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制造许可证】【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生产许可证】【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制造资质】【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生产资质】【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制造许可证】【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生产资质】
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网上申请的而以纸质文件方式进行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原文、一式三份)、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结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目录(一份)。
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的,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填报方式执行。
第十五条 负责受理的机关对制造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负责受理的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且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资料不全的,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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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密封件、防腐蚀压力管道元件、低温绝热管、直
埋夹套管、压力管道制管专用钢板、聚乙烯混配料的制造
许可采用型式试验的方式(AX级),单独颁发制造许可证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
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南京雨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立足南京,拥有当前国内
最优秀的咨询团队,公司现有国家注册审核员8名、高级咨
询师15名、许可证咨询师6名、特种设备行业专业咨询顾问
5名。南京雨正最早以体系认证咨询为主,当前累积服务客
户超过800余家企业。公司随着多年的战略经营,逐渐发展
为如今以体系认证咨询为基础,主要业务覆盖了特种设备制
造许可证(产品包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电梯、
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工业生产许可证、QS认证、建
筑施工类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以及其它品牌服务等项目
。
雨正公司以多年的咨询经验和不断对客户需求的了解优
化,现可以为广大客户提供从前期企业条件诊断到最终完
成认证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我们追求让客户以最低的成本
,获得最准的交期,享受最优质的服务。
南京雨正咨询坚持“立足南京,服务华东”的市场准则
,当前业务范围已经覆盖江苏、浙江、山东、安徽、上海
全部省市。前期由于客户的要求,我们也在全国如四川、
山西、陕西、天津、辽宁、重庆、广东等地区提供了部分
项目的咨询。
详细情况了解请您来电咨询,保证给您一个满意的答案;
联系方式
南京雨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负责华东地区)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417号先锋广场1623室
联系人:刘飞 (业务经理)
手机号码:15248048617
联系电话:027-88011481
QQ:1980778896 传真:027-88011481
邮箱地址:yuzheng_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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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C1 通用条件
C1.1 专用人员
C1.1.1 管理人员
C1.1.1.1 技术负责人
应当设技术负责人。技术分责任应当具有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制造专项条件另有规定的,执行制造专项条件)。
C1.1.1.2 质量保证工程师
应当设质量保证工程师(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
保证工程师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
称。
C1.1.1.3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设置制造(如设计、工艺、材料、焊接、铸造、锻造、
热处理、非金属压力管道元件的挤出及其缠绕、注塑等关
键工序)和产品检验(如宏观检查、耐压试验、理化性能
检验、无损检测、成品检验等)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责任人员由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资格
的人员担任,并且对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
注:相关标准中所称的压力试验、静脉压力试验、静液压
试验,在本规则中统称为耐压试验。
C1.1.2 技术人员
制造专项条件未做专门规定的,技术人员(指工程技术
人员)不少于员工总人数的8%,且不少于3人。其中必须有
与许可产品相适应专业的技术人员,从事产品设计、工艺
的人员应当是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人员。
C1.1.3 检测人员
C1.1.3.1 无损检测人员
压力管道元件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颁发的无损检测资格证。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当具备履
行职责的能力,并且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产品有
对接焊接接头的,其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当持有射线或者
超声波检测Ⅱ级资格)。
C1.1.3.2 理化检验、试验人员
应当根据产品性能试验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人员,
如化学成分分析、光谱分析人员力学性能试验人员,所配
备的分析、试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能力。
C1.1.3.3 检查人员
应当按照出厂检验和工序检验(如材料检验、机械加工
检验、成品检验等)的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检查人员。
C1.1.4 技术工人
C1.1.4.1 焊接人员
从事压力管道元件承压部分或者非承压部分与承压部分
连接部位的焊接(包括非金属与非金属的永久连接接头)
、阀门密封面的堆焊、铸件或者锻件的补焊(产品标准允
许范围内)的焊接人员,应当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
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员的数量和持证项目满足
制造需要。
C1.1.4.2 其他技术工人
应当根据生产工序的需要,配备相应的技术工人,如车
工、热处理工、锻工、成型工(塑料成型、制管成型等)
、起重工等。
C1.2 生产条件
C1.2.1 厂房场地
C1.2.1.1 厂房
具有与制造相适应的厂房,确保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在室
内制造,厂房的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制造专项条件的规定。
C1.2.1.2 材料保管
应当有满足产品标准规定的原材料保管条件,有专用场
地或者专用材料库房及货架,满足分区(待验、合格、不
合格)分批摆放、防潮、防尘、防机械损伤、防老化等要
求。
C1.2.1.3 焊接材料保管
焊接是产品主要工序的制造单位,应当有专用的焊接材
料库,有确保焊接材料湿度、温度符合要求的去湿、保温
设备;应当有焊接材料烘干设备。包括至少1台焊接材料烘
干设备、1台保温设备和适应制造需要的焊条温桶。
C1.2.1.4 成品保管
应当有满足规定要求的成品保管条件,有专用库房、货
架或者专用场地,满足防潮、防尘、防机械损伤、防老化
的要求。应当在专用库房存放的,其专用库房的面积应当
满足产品室内存放的要求。
C1.2.1.5 产品档案保管
应当有压力管道元件产品档案室,档案保管条件满足档
案保管的有关规定,压力管道元件档案应当统一归产品档
案室保管,产品档案室的面积应当满足产品档案保管的需
要。
C1.2.2 生产环境
产品的生产环境应当满足产品需要,生产工序及工装设
备布置合理,装配、检验等区域要有足够的面积。试验、
检验区域应光照条件良好。环境温度、湿度满足产品制造
、试验、检验的要求。
C1.2.3 生产设备
应当按照所设施的生产工序,配备相应的设备及工装,
如切割设备、机械加工设备(加工中心、数控车床、车床
、铣床、刨床、磨床、钻床、镗床、螺纹加工专业设备等
)、铸造设备、锻造设备、焊接设备(埋弧焊机、手弧焊
机、氩弧焊机、等离子喷涂设备、热熔焊机等)、压力加
工设备、成型设备(冷热成型、塑料成型等)、热处理设
备、深冷设备、表面处理设备(酸洗设备、抛丸设备)、
干燥设备等,设备的数量、精度等级及加工能力应当满足
许可产品需要及符合相应级别许可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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