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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开办条件: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内应配备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
(二)企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场地及环境; 2.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人员; 3.具有对经营产品进行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的能力; 4.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必备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应收集并保存有关医疗器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及专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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