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列入《实施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均需备案。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进口旧的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旧的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零部件等不需办理备案)。
旧设备进口流程简单的说分为四个环节:一、办理旧机电装运前预检备案;二、出具旧机电装运前预检备案后,办理旧机电旧机电装运前预检;三、根据HS编码看是否要办理机电进口许可证,即O证;四、进口口岸进口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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