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认证
FCC认证是电子电器类产品出口美国的强制性认证,主要测试电磁兼容。灯具类FCC认证标准为PART18,其他电子电气类产品测试标准为PART15。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47 CFR part 15)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满足FCC电磁兼容要求(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涉及的产品范围包括:通讯设备、电子电器设备、灯具、数字式电子设备、电子遥控玩具等。其中灯具属于47 CFR part 15中的B部分――无意式辐射器材,采用第三种许可方式――验证(Verification)。采用这种方式的灯具无需FCC签发文件,制造商或进口商只需在销售的产品上标明验证标记,用以证明该项商品与制造厂测试的样品完全一致就可以。此外,灯具在进行FCC 验证时,需要提供制造商名称以及客户名称和地址、设备操作和说明手册、要验证的产品型号等资料并提交产品样品。具体有关灯具传导性和辐射性的限度要求请参考47 CFR part 15中15.107节和15.109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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