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适用于12米或12米以上(< 50米)各类船舶作夜间航行灯光信号联络作用。产品特点 1、壳体采用高强度工程塑料PA GF,透光罩采用PC注塑成型, 遮光板采用优质不锈钢模压成型; 2、号灯具有整体密封结构,在恶劣环境下使用具有防水作用; 3、号灯采用符合船舶规范的船用船用信号灯泡, 拧开上盖即可更换上、下层灯泡 。 4、号灯在环境温度为-30~50摄氏度的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采用标准 1、符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钢制海船入级规范》; 2、符合国际IEC65098-1-2003标准; 3、符合国家标准船用电气号灯技术条件GB/T3028-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