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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型号:SONY/索尼
佩带方式:头戴式
类型:开放式、动态
功率:1000mW
麦克风:有
插头:3.5
重量:约60g(不包括线)
线长:1.2米,,----适用于:MP3 MP4 MP5,便携CD机,便携VCD/DVD,随身听,收音机,学习机,笔记本电脑,IPDA,以及其它便携设备.----同样适用于:电脑,电视,家用VCD/DVD,收录机,音响等输出设备.
购买须知:
非常感谢您在众多的卖家中算够我们的产品。为另外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免除您的后顾之忧,我嫩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您作出下列保修服务承诺:
本店严格遵守商品销售者的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原则、
(1)三包承诺“
1.自购买之日起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提供7天包换.终身维修的服务承诺,服务期间以我们的交易极开路和产品上面的出货标签为准(准一:再服务期内,标签请保持清晰、完整以及无人为破损)。
2.若买家购买本公司的产品后,觉得不合适,或者不想要了,则买家承担运费,本店报退换的。时间是手到货起两天之内。(渐隐:请买家尽量在购买本公司的产品之前,请确认好你的购买意向,以免收到货后觉得不合适和不想要,这样会造成不该浪费的一切费用和和麻烦,)
(2)保修条例:
1.商品在正常情况下出现故障(注:正常使用情况是指按一般使用者再正常使用状况下,无人为故意或过失因素所导致的自然破坏),自购买之日起7填内可免费更换同一型号的产品,1年内免费保修,终身维修(仅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2.包换期内产品外观损伤指提供保修服务,包换失效。
3.配件(如:充电器、耳机、数据线等)因属于低价值的易损配件,不属包换和保修范围。
(3)在下列情况下,保修将自动失效。
1.产品曾被错误操作、疏忽使用或者因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地震、雷击等)造成的损坏;
2.产品曾被非本公司技术人员维修或改装;
3.产品机身编码或保修贴标曾被替换、涂改或撕毁;
4.不按原提供之安装、操作或保养;
5.外观严重损坏、破裂;
(4)顾客需负担将产品送往本公司及修妥后取回产品的费用:
1.买家刚收到产品发现问题(需再签收后24小时内向我们嫩反映),我们可承担换货后返回的费用。
2.所有产品日后进行的包换或保修服务,往返运费烦请买家自理,我司拒绝签收一切的到付件!
(5)发给我们包换、保修的商品,请正确填写保修卡(详细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和产品的问题所在),我们将按照保修卡上面的联系地址返回商品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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