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导热油
矿物性导热油是我公司在中国石油化工科学院支持下研制的产品,目前该产品尚无国家标准。而行业标准SH/T-1999对产品某些技术指标没有作具体规定,仅以报告形式由生产者向使用者提供数据。为规范产品质量,报告形式的标准项目由公司与用户根据实际需要按协议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特在公司原企业标准基础上进行修订补充,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复审。
本标准由山东恒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2007年7月1日首次发布。
项目 | 质量标准 | 试验方法 |
HD | YDF | WD |
310 | 315 | 325 | 300 | 320 | 340 | 300 | 330 |
外观 | 清澈透明,无悬浮物 | 目测 |
初馏点1),℃ 不低于 | 320 | 325 | 335 | 300 | 310 | 320 | 290 | 310 | SH/T 0558 |
闪点(闭口),℃ 不低于 | 120 | GB/T 216 |
闪点(开口)1),℃ 不低于 | 180 | 185 | 190 | 180 | 185 | 190 | 190 | 190 | GB/T 3536 |
硫含量3),% 不大于 | 0.2 | GB/T 387 GB/T 388 GB/T 11140 SH/T0172 |
氯含量 ,% 不大于 | 0.01 | 附录A |
中和值,% 不大于 | 0.2 | 0.2 | 0.2 | 0.2 | 0.2 | 0.2 | 0.2 | 0.2 | GB/T4945 |
铜片腐蚀(100℃,3h),级不大于 | 1 | GB/T 5095 |
水分,mg/kg不大于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GB/T 11138 |
倾点4),℃ 不高于 | -28 | -25 | -20 | -9 | -9 | -5 | -9 | -9 | GB/T 3535 |
密度(20℃),kg/m3 | 报告 | GB/T 1884和 GB/T 1885 |
灰分,% | 报告 | GB/T 508 |
残炭,% | 报告 | GB/T 268 GB/T 17144 |
馏程,℃ | 报告 | SH/T0558 |
运动粘度,mm2/S 0 ℃ 40 ℃ 100℃ | 报告 报告 报告 | GB/T 265 |
自然点, ℃ | 报告 | SH/T 0642 |
热稳定性(最高使用温度下加热) 外观 变质率,% 不大于 | 720h 透明无浮物和沉淀 | SH/T 0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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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热油使用时,加热器出口测得的主流体平均温度较其最高膜温至少低20℃。
“恒导”牌WD、YDF、HD系列导热油报废更换指标
根据劳动部(1993)35号关于颁发《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有关条款说明、要求“恒导”牌WD、YDF、HD系列导热油安全必备条件及报废更换报废指标如下:
导热油安全使用必备条件
(一)导热油加热运行系统膨胀器(高位槽)内导热油温度必须不超过70℃条件下运行,否则应加氮气密闭装置。
(二)导热油在加热炉流速辐射受热面不低于2m/s,对流受热面不低于1.5m/s。
(三)使用的导热油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性能检验。其中粘度、闪点、残碳、酸值四项指标中有一项达到下列指标。
导热油四项更换指标为:
1、粘度值变化超过原技术指标15%以上。
2、闪点变化超过原技术指标20%以上。
3、残碳超过1.5%以上。
4、酸值超过0.5mgKOH/g以上。
以上技术性能指标为极限值,用户必须严格遵循使用,同时用户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使用情况综合考虑。
检验规则
导热油经检验符合本标准,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导热油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导热油出厂检验项目为性能指标1-6项
导热油型式检验每2年检验一次,检验项目为性能指标1-11项目。
导热油型式检验抽样方法按照GB4756进行。
导热油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其合格率为100%,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定为不合格品。
导热油使用后每年必须检测一次性能指标,检测项目为性能指标1-4项,其中一项达报废性能指标必须立即更换新油。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导热油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SHO164操作规程。
导热油的使用方法
导热油使用,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有机热载体加热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HG27004-93中国人民共和国化工部行业标准《有机热载体加热炉安全技术规程》。
设备加入新油后先开泵循环半小时以上,然后点火,升温速度一般每小时20℃左右,升至110℃-120℃时保持恒温8小时,以便脱除设备试压时残留的及导热油中含有的微量水分。当温度升到180℃-200℃时,再保持恒温8小时后才能正常使用(具体恒温时间由用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