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实报税和零报税的区别,香港公司零报税的条件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 DORMANT A/C零申报/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实报税和零报税的区别,香港公司零报税的条件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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