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于在相对封闭条件扑灭下列火灾:
1、变(配)电站(房)、电气控制室、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的火灾;
2、生产、使用或贮存汽油、煤油、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动植物油等各种可燃烧液体的场所火灾;
3、生产、使用或贮存可燃固体物质场所的可燃固体物质的表面火灾,如图书馆、档案室等。
该产品灭火速度快、效能好、无污染、无毒害、无腐蚀性,各项指标均通过了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检验”,其性能超过了同类消防产品,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是目前消防领域替代哈龙类灭火器材的理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