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销售(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
甲 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网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E-mail:
乙 方:杭州双余机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和睦苑商务楼18-801
邮政编码:310011 网址:http://www.dianjiw.cn
联系电话:0571-88178522,13735462205 传真:0571-88084577
联系人:洪龙 E-mail:870220428@qq.com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成为乙方双余牌电机销售(代理)的基本条件
1、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
2、可以独立为您用户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3、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4、应当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具有比较丰富的电机技术经验与从业背景;
6、愿意接受我公司对其的审核、监督和指导。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甲方为 区域总代理,需完成万元/年。达到量后乙按商定进行反利;
2、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对外承诺、签署合同或从事任何经济行为,否则视为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与乙方的其它代理商或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其它不正当竞争;
4、订单价格确定后甲方需预付乙方本次订单 %货款;
5、甲方如需定购产品及型号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
6、甲方收到货物确认无误后必须三内付清本单的余款;甲方不得无故退货、调换、不得拖延付款。
7、若甲方停止乙方产品代理业务,必须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乙方,并在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管理和售后相关支持服务;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价格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4、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5、发货时须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所需的品种及数量发货;
6、乙方必需按规定生产产品,质量一年内实行三包,除用户人为损坏原因外;
四、如甲方是乙方区域总代理,双方必需遵守代理原则。
五、运费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除乙方书面认可或被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当甲方未能按时付款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经营与本公司产品具有直接竞争性的产品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总代理享有的权利,只享受经销资格,所有代理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终止
本协议所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在下述情形下将被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未进行续约;
3、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时,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其它双方共同接受的原因;
九、附则
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等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本协议附件,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就由供方所在地法院以法解决。
十、其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