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后的检验项目包括:开箱检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等检验。
(一)开箱检验:
1.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现行的入境验证规定验证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2.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外观和包装状况是否存在外观缺陷、残损等;
3.核查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二)按照我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安全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环境保护项目检验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对货物进行辐射检测,检查有无漏水、漏油、附着或者夹带污物、泥土、超标准排烟及噪音超标准等。
(四)对装运前预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采取技术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的验证。
(五)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检验合格后的旧设备,方可安装使用。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不允许进口外并责令收货人退货或者销毁。
对于从香港进口或经香港转运至深圳地区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须到深圳局机电处办理备案申请,并凭《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及香港中检公司的《旧机电产品入境前预检验报告》以及其他必要单证申请报检。
注意: 外商投资进口旧设备在管理上的规定
1)外商投资总额以内作为投资进口的新旧机电产品,免于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但旧机电必须办理.
2)外商投资总额以内作为投资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免于办理装船前预检验备案,但旧机电必须办理.
3)外商投资进口旧机电的法定检验与产品价值鉴定合并进行
有了以上这些进口所需要的批文与证明,要进口的旧设备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了。只不过说的很简单,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是很麻烦的!!! 并且货物进口后,检验检疫局还要现场开箱检验,如果这个时候,货物某些方面还不符合国家对旧机电产品进口的要求,对判为不合格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书,并责令收货人退货、销毁或者有相关单位予以没收。所以说,旧机电产品进口是可以的,但一定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进口流程后再进口! 以免造成手续不全或缺少相关的批文而不能进口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