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申请条件:
根据EB-5签证规则,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美国投资移民EB-5资格: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无犯罪记录;
3、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并至少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4、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并至少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5、在经政府批准的“区域中心”投资五十万美元,并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项目优势:
1、申请人仅需要证明个人资金的合法来源,不受语言、学历、年龄、商业背景的限制;
2、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美国绿卡,可自由进出美国,不受移民监限制,不影响在中国的正常生意和生活无需坐移民监;
3、不需自己创业,不必亲自参与经营及管理。不需直接雇用10名员工,可以间接雇佣;
4、配偶与21岁以下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美国绿卡,并享受与美国公民同等的福利;
5、对于申请者而言,无定居地点要求,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和加拿大等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有助于申请人把生意拓展到美国以及全世界;
6、对于申请者的子女而言,可以享受美国免费基础教育,能优先进入美国众多优秀学府。入读哈佛、耶鲁等名校的概率从3%-5%上升到95%- 97%,同时可选择在美国或世界其他国家工作;
7、美国的社会安全福利制度也较为全面完善,包括医疗服务、退休人子女教育补助金、社会安全福利金、失业救济金以及对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津贴、对失业者的工作训练补助及学童营养等。
8、五年后可以选择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美国护照享有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免签。